古人名、字、號
名字
據說上古時,嬰兒由父親取名,是在嬰兒出生三個月后。除了有名,古人還有字。男子取字,是在二十歲舉行冠禮時,女子取字,是在十五歲舉行笄禮時。古人的名和字,往往有一定意義上的聯系。例如顏回的字,叫子淵,淵是回旋的水流的意思,回是旋轉的意思,回和淵有一定的意義上的聯系。后來隨著詞語的發展,語義的演變,古人有些名和字的聯系,就不太容易看出來了。
名字是人與人之間的特定稱呼,是一個人的符號標志。今天,中國人的名字大多比較簡單,都由“姓”和“名”兩部分組成。“姓”是沿襲祖輩、代表血緣關系的,“名”則含有長輩的殷切希望。
在中國古代,名和字不是一回事。“名”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上所用的代表符號,“字”則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,是與“名”互訓的,相為表里,所以又稱表字?!栋谆⑼?middot;姓名》說:“或旁(傍)其名為之字者,聞名即知其字,聞字即知其名。”可見,古人的“名”與“字”在意義上大體相近或有關聯。一種情況是名和字意義相同或相近。例如曾點,字皙?!墩f文》中說“點,小黑也”,而“皙,人色白也”。又如屈原,名平,字原。還有像諸葛亮,字孔明,“亮”與“明”同義。另一種情況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。
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后才能取字?!抖Y記·檀弓上》說:“幼名,冠字。”這里的“冠”指的是古代男子的成人禮,意思是說,男孩長到二十歲舉行“結發加冠”的成人禮的時候,就要取字。這是出于對成年男子的尊重和避諱,對于成人直呼其名是不禮貌的。而女孩到十五歲舉行“及笄(jī)”的成人禮時就取字。
先秦的時候稱呼一個人的名字,往往是先稱字,再稱名。例如孔子的先人叫孔父嘉,嘉是名,孔父是字。
古人名、字之外還有號
古人有名字之外,經常還有個“號”。比如,李白姓李,名白,字太白,號青蓮居士。
“號”其實就是名字之外的別名。尊稱別人的時候要稱人家的號,自己稱號一般只用于自己的作品中。
早在周朝時,人們就開始取號了。《周禮》說,“號,謂尊其名,更為美稱焉。”意思是說,號是人在名、字之外的尊稱或美稱。古代人物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為自己取號(包括齋名、室名等)。如我們熟知的唐代白居易號香山居土,宋代蘇軾號東坡居士,辛棄疾號稼軒居士,清代鄭燮號板橋等。宋以后,文人之間大多以號相稱,特別是明清時代,人們把取號視為一種時尚,上至皇帝,下至一般黎民百姓,幾乎人人都有號可稱。
號一般是由本人所起,所以可以更自由地抒發自己的情感,表達自己的意愿,并且表現出自己獨特的審美趣味。如有的人自稱為“道人”、“山人”、“居士”,就是表示自己像出家人一樣鄙視利祿、看透紅塵。又如宋代歐陽修晚年號“六一居士”,即所謂的六個“一”:一萬卷書、一千卷古金石文、一張琴、一局棋、一壺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,從這里可以看出他的胸懷和品位。
資料來源:《國學常識 國學經典 國學精粹一本通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