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巨
這是“巨掌擎蒼天”的“巨”字。從金文①的形體看,右邊是一個正面站立的“人”,右手拿著一個量角度或量方形的工具。其實這個字本來就是“規矩”的“矩”字,“矢”為“人”形,“巨”為“巨”形,金文只不過將表示“人”形的“矢”移到了字的右邊。②是小篆的形體,把人形部分省掉了。③是楷書的寫法,基本上與小篆的形體相似。
“矩”本為畫直角或方形的工具,如《荀子·賦篇》:“圓者中(zhòng仲)規,方者中矩。”“規”是畫圓形的儀器。這兩句話的意思是:畫圓的就要符合“規”的要求,畫方的就要符合“矩”的要求。所以“規矩”就是標準。
我們現在還說,要守“規矩”,不能隨心所欲地亂來。這個“守規矩”,也就是遵守標準的意思。
后來,“矩”字被一分為二。金文①原形的“矩’,只代表“規矩”的“矩”,而去掉了“矢”字的“巨”;只代表“巨大”的“巨”。這個“巨”之所以能代表“巨大”的意思,當然也是從“度量”引申出來的,如《三國志·蜀書?諸葛亮傳》:“事無巨細,亮皆專之。”意思是:事情無論大小,諸葛亮都要親自處理。由此可見,這個“巨”字就是“大”的意思,它與“細”相反,今天仍用。不過,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“沛公不先破關中兵,公巨能入乎?”這當中的“巨”字,你若理解為“大”的意思,根本講不通。原話的意思是:(假若)沛公不破關中兵的話,你怎么能夠進來呢?所以這個“巨”字是個副詞,是“怎么”的意思,表示反問,實際上它就是疑問副詞“詎”字的先造字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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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文是合體象形字。《說文》:“巨,規巨(矩)也。從工,象手持之。”西周早期像一人分腿站立,一手握著工形器具。工形器具是矩,畫直角用的曲尺(參見“工”字條)。“巨”的早期合體象形字在西周已開始漸變,先是在像人的“大”形頂部添一飾橫而成“夫”形,之后,“夫”形與像矩的“工”形分離,而人的手指形卻脫離臂端,附著到“工”形豎筆的旁側,呈半弧形。西周中期,已經有了截去“夫”形而只保留原字主要特征的簡化形式“”。東周及秦漢以下都繼承了這一簡化形式。在漢代璽印及碑銘中已經有把“巨”字中的“工’’形寫作“匚”的,但長期未被列入正體。近代楷書維持“工”形框架(3筆),現代規范字形以從“匚”(2筆)為標準。另外,東周以后,已經訛變卻沒有簡化的形式幾乎都把“夫”(或“大”)形放到左側,“
”形移到右側,表示手指的“
”形徹底與人臂遠離。以后,“夫”形又訛作“矢”形,這就演變出了“矩”字。并由此產生了一個加“木”旁表義的異體字“榘”(參見“榘”字條)。戰國年間,“巨”字還出現過“
”或“
”的形式,“
”或“
”形是“
”形的變化。“巨”和“工”可能有語源關系。“巨”本義是矩,這在文獻中偶見遺跡。《管子?宙合》:“成功之術,必有巨獲。”清王念孫《讀書雜志》:“巨獲讀為榘(矩)矱(yuē)。”“矩矱”同義復合,義為尺度,法度。“巨”的本義幾乎都保留在它的異體字“榘”和“矩”上(參見“榘”“矩”字條),而“巨”本身幾乎都寫假借義,主要表示大及由大引申出的極、最等義。《墨子?非樂》:“三者,民之巨患也。”“巨患”即大憂患。“巨”字也通假作“距”或“詎”(相當于“豈”)。(金國泰)
——李學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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