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(xì)說漢字:奚
這個“奚”字是個會意字。甲骨文①的左上方是一只手(爪),手的右側(cè)是一條繩索形,繩索之下吊了一個人。這就表示捉來了一個奴隸。金文②的形體也基本上同于甲骨文,只是“手”移到了右上方。③是小篆的寫法,不太像捉住一個人的樣子了。④是楷書的寫法,原來的“人”形變成了“大”字。
“奚”字的本義就是“奴隸”,如《周禮?天官?冢宰》:“奚三百人。”“奚”字也可以特指女奴隸,如《周禮?秋官?禁暴氏》:“凡奚隸聚而出人者,則司牧主,戮(lù陸)其犯禁者。”大意是:凡是男女奴隸聚眾出人的,都要嚴(yán)加管理,殺掉那些違犯奴隸主禁令的人。這是奴隸主對奴隸的血腥鎮(zhèn)壓。后來“奚”字也可以引申為“奴仆”,如《新唐書?李賀傳》中所提到的“小奚奴”就是指“奴仆”。
“奚”字在古籍中,用得最多的還是其假借義,即作為疑問代詞用,當(dāng)“何”、“胡”講,如《莊子?逍遙游》:“彼且奚適(到)也?”也就是說:它將到什么地方去呢?
——左民安《細(xì)說漢字》
擴(kuò)展閱讀
會意字。從爪,從幺(如從“糸”,繩索),從大(正立人形),表示用手拿繩索捆綁罪人。古代常以罪人充當(dāng)奴隸。本義為罪奴。《周禮·天官·序官》:“酒人:奄(通‘閹’)十人,女酒三十人,奚三百人。”“奚”后因同音的關(guān)系借用為疑問代詞,相當(dāng)于“何、哪里、哪個、什么、怎么樣”等。甲骨文上為向下的單手(爪)或雙手(雙爪),其下為繩索及被系頭頸的人形。金文字形仍前。甲骨文、金文例多用為專名。小篆更趨規(guī)整,隸楷文字由小篆演變而來。(郭小武葉青)
——李學(xué)勤《字源》
投稿郵箱:admin@zdic.net
漢典主站:m.mykzcwp.cn
漢典論壇:bbs.zdic.net
漢典手機(jī)站:m.zdic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