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四
“四郊陰靄散,開戶半蟾生。”這里的“四”字原為指事字。甲骨文①的四條橫線即代表“四”,該形體沿用到戰(zhàn)國。②是金文的形體,像鼻子出氣的樣子,由原來的指事字變?yōu)橄笮巫至恕9粝壬J為:“四乃呬之初文。”③為小篆的形體,比金文稍有省略。④為梢書的寫法。
《說文》:“四,陰數(shù)也。象四分之形。”此說不足信。“四”字的本義應為“呬”。《爾雅?釋詁》:“呬,息也。”郭璞的注:“呬,氣息貌。”也就是說,像鼻息的樣子,這是對的。后來因讀音的關系,就將“四”字借作數(shù)目字用了。那么代表鼻息的用字,則只寫作“咽”,變成了“從口四聲”的新形聲字了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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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事字。最早見于甲骨文,以積劃成數(shù)的方式表示數(shù)字四。本義即為數(shù)詞“四”。其造字原理與“一”、“二”、“三”相同,隸定為“三”。這種寫法亦見于西周以至于漢代的金文中,在很長的一段時期內(nèi)與寫作“四”者并存。另一系列的字形最早見于春秋時期,有繁、簡兩式寫法,分別作“”和“
”。對于這種字形的分析,歷來有不同的說法。《說文》認為是“象四分之形”,雖可驗證構形為“
”的一個,但卻對其他更多的寫法不能盡釋。馬敘倫《說文解字六書疏證》認為“四”即“泗”的本字,是以象形的手法表示“鼻涕”的意思。盡管尚乏書證,但從文字構形來看卻很有道理。如此則“四”用作數(shù)詞是假借。春秋時的繁式寫法在戰(zhàn)國以至于東漢時期又繁衍出許多異體,但最后都被淘汰。而簡式寫法則歷經(jīng)各代,沿襲至今。(王穎)
——李學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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