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品
“下品無高門,上品無賤族。”這個“品”字本為會意字。甲骨文①中的“口”表示器物之形,從三“口"表示器物眾多。②是金文的形體。其中一器呈傾斜形。③是小篆的寫法。④為楷書的寫法。自甲骨文至楷書一脈相承。
《說文》:“品,眾庶也。從三口。”段玉裁說:“三人為眾,故從三口。”“品”字本文應為“眾多”,如左思《吳都賦》:“混品物而同廛(chán)。”“廛”,是指在公共場所中存放貨物的倉庫。這句話的意思是:把混雜而眾多的貨物都放在同一座倉庫中。由“眾多之物”可以引申為“品種”義,如《尚書?禹貢》:“厥貢羽毛齒革惟金三品。”大意是:應該進貢的羽毛、牛尾、犀牛皮和金屬等多種東西。由“品種”又可以引申為“等級",如《漢書?匈奴傳上》:“給繒(zēng)絮食物有品。”意思是:所供給的絲織品和食物都是有等級的。又如上品、中品、下品即指不同的等級。等級需要品評,所以又可以引申為“品評”,如《晉書?苻堅載記上》:“品而第之。”也就是說:品評優劣而定其等級。后又可以引申為“品質”、“品德”等等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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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意字。《說文》:“品,眾庶也。”本義是人的多數,以“口”表示人,三“口”表示人的眾多,與“眾”字表示“人”的眾多構字原理相同。邢侯簋:“錫(賜)臣三品:州人、重人、郭人。”這里的“臣三品”就是指居住在州、重、郭的人的共同體。“品”的意義也就相當于現代漢語的“人口”。《易·乾》中“品物流形”中的“品”,已經是“人的多數”這一本義的引申——“眾多”了。在文字結構上,甲骨文與金文都有“品”和“”兩種形體,至秦漢才定形為上部一“口”,下部兩“口”的結構形體。但“口”形在隸書中分化成“
”和“
”兩種寫法,把古文字中兩種不同的形體混同起來了(甲骨文中的“
”是“品”字;“星”字的象形是“?”)。(李守奎)
——李學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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