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專
“三十侍中郎,四十專城居。”這個“專”字,原為會意字。甲骨文①的右邊象紡線用的“紡磚”,左邊是一只手,轉動紡磚而紡線。②是小篆的形體,其下的“寸”仍為“手”。③是楷書繁體字。④為草書楷化的簡化字。
《說文》:“專,六寸簿也……一曰專,紡專。”許慎第一種說法不妥,第二種說法是對的,“專”字本義就是“紡磚”。不過這個本義已經消亡了,而后世多用其“獨”、“獨占”等意義,如柳宗元《捕蛇者說》:“有蔣氏者,專其利三世矣。”大意是:有個姓蔣的人,獨占其利已經有三代了。由“獨”又可以引申為“專橫”,如《左傳?桓公十五年》:“祭仲專,鄭伯患之。”這是說:祭仲這個人專橫得很,鄭伯很擔心。
請注意:古代的“專一”與今天的“專一”在詞義上有所區別,如《史記?孝文本紀》:“今大臣雖欲為變,百姓弗為使,其黨寧能專一邪?”這里的“專一”有“專擅”或“獨斷獨行”的意思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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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意兼形聲字。甲骨文作從又,從叀(zhuān),叀亦聲。表意偏旁又為手之象,表示專的本義與手相關;形旁兼聲旁叀為紡磚之象,表示專的本義與紡磚相關;同時表聲,專與叀并為舌面音元部。甲骨文專字多歧,手可左可右;紡磚有底、身、頂,腰身有纏線與不纏者,所纏線數不一。西周時基本上固定作。戰國時的主要變化是以寸代又(寸與又是形義皆近偏旁之互換),此后這種結構為《說文》采納,替代了從又從叀的主流地位。隸變時通常省略紡磚下體寫作
,但楷書最后還是依從小篆結構作專(主要是筆勢變化),簡化作專。簡化字專源自漢晉草書,楷化的專最先見于清初刊行的《目連記彈詞》。本義是紡專,引申指專一、專長、專擅等。通“傳”、“轉”、“團”、 “環”、 “圜”、 “
”、 “鈞”、 “搏”等。 《老子》第十章“專氣致柔”,馬王堆漢墓帛書《老子·道篇》作“槫”(搏)。甲骨文用為三期貞人名、侯伯名、地名。《甲骨續存》 1.1687 :“癸卯卜,專貞:旬亡禍?” 《殷虛書契前編》5.9.2 :“癸亥卜,王貞:余從侯專(我讓侯專跟從嗎)?”《小屯·殷虛文字乙編》811:“貞:乎作圂于專? 勿作圂于專?”通“叀”,相當于語氣詞“惟”。《戰后京津新獲甲骨集》 2243 :“今乙專雨?”通“剸”,截斷。《鐵云藏龜》216.3 :“戊子卜,賓貞:戉其專伐?” (或釋專擅自主)(張標)
——李學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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