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妻
“爺娘妻子走相送,塵埃不見咸陽橋。”這個“妻”字是會意字。①是甲骨文“妻”字的形體,其下部為面朝左跪著的一個婦女,頭上是蓄長發(fā)之形,右上部有一只手,整個形體是“捉女為妻”,這與上古的搶親風(fēng)俗有關(guān)。②是小篆的形體,與甲骨文基本相似。③是楷書的寫法。
《說文》:“妻,婦與夫齊者也。”這是對的。夫婦等齊,男子的配偶為妻,如《史記?吳起傳》:“吳起取(娶)齊女為妻。”由“妻子”又可以引申為“以女嫁人”,作動詞用,如《三國志?魏書?荀彧傳》:“太祖以女妻彧(yù)長子惲。”也就是說:太祖把女兒嫁給荀彧的長子惲為妻。
請注意:古代的“妻孥”是指妻子兒女的統(tǒng)稱,但有時也寫作“妻帑(nú)”,如《詩經(jīng)?小雅?常棣》:“宜爾室家,樂爾妻帑。”大意是:弄好你的家室,使你的妻子兒女都得到歡樂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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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意字。甲骨文“妻”字從又(或從??)持女發(fā),會奪女(搶親)為妻之意。西周金文或作,所從“又”與上部發(fā)形交叉。后上部逐漸聲化為“甾”。戰(zhàn)國文字多從女從甾聲。《說文》“妻”字古文乃源于戰(zhàn)國文字。秦文字女發(fā)或作
形,為《說文》篆文所本。 “
”形隸變作“十”形。本義是男子的配偶。《說文》:“妻,婦與夫齊者也。”叔皮父簋:“其妻子用享孝于叔皮父。” 《詩·衛(wèi)風(fēng)·碩人》:“齊侯之子,衛(wèi)侯之妻。”這種意義的“妻”讀為qī。用作動詞,指以女嫁人。《廣韻·霽韻》:“妻,以女妻人。” 《左傳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以叔隗妻趙衰,生盾。”這種意義的“妻”讀為qì。(徐在國)
——李學(xué)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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