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嬉
這個“嬉”字本為會意兼形聲的字。①是甲骨文的形體,左邊是“喜”,右邊是面朝左的婦女之形,表示“喜樂”之意。②是小篆的形體,“女”訛變為“人”,并移于“喜”之左,其義不變。③是楷書的寫法。④是隸變后的寫法(古代“人”、“女”互通)。
《說文》:“僖,樂也。從人,喜聲。”“僖”字的本義為“樂”是對的。但把“僖”字看成單純的形聲字倒是錯的,因為“喜”旁音、義俱有,所以“僖”字的形體結構應為“從人從喜,喜亦聲”。它是會意兼形聲的字。
“僖”字隸變以后寫作“嬉”,其本義為“戲樂”,如張衡《歸田賦》:“追漁父以同嬉。”
古籍中“嬉”、“笑”、“怒”、“罵”經常連用,據黃庭堅《豫章集?東坡先生真贊》記載:“東坡之酒,赤壁之笛,嬉笑怒罵,皆成文章。”意謂蘇東坡文如行云流水,無所不可,他才思敏捷,不拘形式與題材,都能隨意發揮,寫成好文章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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