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欺
“貪財冒賄,欺罔視聽。”這個“欺”字本為形聲字。①是金文的形體。左邊為“其'表聲;右邊是“言”,表形。②是小篆的形體。③是小篆的異體字。“言”與“人”有關,“欠”本為“人”形,所以小篆即以“欠”代替了金文中的“言”,其義未變。本為以言騙人,后又以人行騙。④是楷書的寫法。
《說文》:“欺,詐欺也。從欠,其聲。”“欺”字的本義為“欺詐”、“欺騙”,如《戰國策?秦策一》:“蘇秦欺寡人。”《韓非子?孤憤》:“其行欺主也。”由“欺騙”可以引申為“欺負”、“欺凌”,如賈誼《新書?解懸》:“匈奴欺侮侵掠,未知息時。”這是說:匈奴前來欺凌侵掠,不知何時才能停止。
“欺罔”為“欺騙”、“蒙蔽”義,如《南史?朱異傳》“欺罔視聽。”也就是說欺騙、蒙蔽人們的耳目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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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聲字。《說文》:“欺,詐欺也。從欠,其聲。”嚴可均說文校議:“《韻會》引作:詐也。”段玉裁注從之刪“欺”字:“言部曰:詐者,欺也。從欠猶從言之義。”張舜徽約注:“言部:‘諆,欺也。’此蓋詐欺本字,與詐從言同意。欺從欠,則與虧部虧訓氣損義近。今俗稱所為欺人之事為虧心事,謂于內心有所損也,欺、虧雙聲,語之轉耳。”戰國文獻習見欺字用為欺詐、欺騙之義。諆、欺聲符相同,意符相近,故通用無別。張舜徽推測欺字之本義與虧(氣損)義相近,只可備一說而已。(周寶宏)
——李學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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