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搏

“搏手困窮,無望來秋。”這個“搏”字本為形聲字。①是金文的形體,左邊是“干(盾之類的武器)”,表示用武器搏斗,右邊的“尃”表示讀音。②是石鼓文的形體,左邊的“干”訛變為“牛”。③是小篆的形體,由“牛”變為“手”,有道理。④為楷書的寫法。
《說文》:“搏,索持也。”段玉裁又解釋說:“索持,謂摸索而持之。”許慎與段玉裁的說法均不妥。由金文的形體看,“搏”字的本義是“搏斗”,如《左傳•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晉侯夢與楚子搏。”這是說:晉侯做夢與楚子搏斗。由“搏斗”引申為“捕捉”,如《周禮•夏官•環人》:“搏諜賊。”意思是:捉住那個做間諜的壞人。由“捕捉”又可引申為“抓取”,如張衡《西京賦》:“搏耆(qí)龜。”所謂“耆龜”就是老龜。大意是:用手指抓取那個老烏龜。
請注意:“搏”與“摶(tuán)”是不同的兩個字,不能相混。“摶”是把散碎的東西捏聚成團的意思,已簡化成“摶”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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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形聲字。從手,尃聲。金文從干,尃聲,或從戈,尃聲。干、戈表意同類,均為武器。戰文形體變從戈為從攴,石鼓文形體左邊的“干”則訛變為“牛”。小篆的形體由“牛”又變為“手”,改為從手尃聲。《說文》:“搏,索持也。一曰至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搏,??持也。??,各本作索,今正。入室搜曰??。??持,謂摸索而持之。”《集韻·遇韻》:“搏,捕也。”指搜捕,捕捉。 《國語·晉語八》:“平公射??(yàn),不死,使豎襄搏之。”但由金文的形體看,《說文》所釋非本義,“搏”的本義應是“搏斗”。對打,相斗。《廣雅·釋詁三》:“搏,擊也。”《左傳·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晉侯夢與楚子搏。”杜預注:“搏,手搏。” “捕捉”應是“搏斗”的引申義。由捕捉可引申為執持,握持。《呂氏春秋·首時》:“伍子胥說之半,王子光舉帷,搏其手而與之坐。”高誘注:“搏執子胥之手,與之俱坐,聽其說。”又可引申為攫取,拾取。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:“鑠金百溢,盜跖不搏。”司馬貞索隱:“搏猶攫也,取也。凡鳥翼擊物曰搏,足取曰攫,故人取物亦謂之搏。”(荊亞玲 蔣曉薇)
——李學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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